第3章 治安所出面,易中海被罚!(第2页)
“我不是查账,而是想让你从里面拿出十万。”
“以你的名义去县里开个烟酒店。”
“地方你来找,手续我来办,隔壁一屋子的烟酒礼品。”
“我有用不完,放在哪还不如换成钱。”
“而且,我们国家最不缺的就是节日。”
“逢年过节,就得这么一屋子,刚好帮我消化了。”
听到林峰的提议,樊清言眼睛都亮了,这可以说是一本万利的买卖了。
而且体制内也有很多人经常这么干。
一条烟一千多,一瓶酒三五千的,说贿赂吧,金额太小不构成。
可每人一条烟一瓶酒,汇聚出来的就多了。
到了林峰这个级别,三头的华子烟跟五千左右的台子酒。
已经成了标配,也是体制内的硬通货。
“好,过了初五我就去县里找地方,等卖出去后。”
“我把收入转给你,那一屋子的烟酒粗算下,得有十万左右的价值了。”
林峰却摇摇头,穿上鞋子淡淡的说:“三七分,你七我三…”
“钱不用打给我,放在你身上替我攒着。”
这也是在保护自己,不然等那天自己真出了事。
从转账记录是可以摸到樊清言这边,最后在连累她就得不偿失了。
不算违法吧,但说违规吧,也能靠到违规那边去。
不是林峰想给自己整点灰色收入,而是他真的坚持不住了。
过了这个年就二十九岁,出门在外,身上连五千都拿不出来。
何谈什么结婚买车之类的?
是,马安途卫煌以及郑辉他们有钱,只要林峰开口。
三五百万是绝对可以给出来的。
但那跟要饭有什么区别?
而且风险还极大,很容易被市里的两位领导揪住小辫子。
直接就给自己按死了。
可那点工资跟福利,目前真撑不住林峰的消费。
出淤泥而不染,濯清涟而不妖,这圣人做派。
林峰自认为还办不到。